招标通告
MG电子与合肥通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条约》纠纷案件诉讼
署理人比选文件
一、基本情况概述
(1)2018年6月,MG电子(以下简称“MG电子集团”)与天长市重点工程治理建设局(以下简称“天长重点局”)签订了《委托代建条约》(详见附件一),约定:由天长市重点局将天长市广场东路、西路建设项目委托给MG电子集团实施代建治理,工程总建设期为300日历天。代建工程造价由MG电子集团凭据条约约定的结算原则以果真招标方法确定工程条约造价,最终造价以天长市审计局审计价款为准。2018年11月,MG电子集团与合肥通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宇市政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条约》(以下简称“原施工条约”,详见附件二),约定通宇市政公司完成MG电子集团代建规模内的工程,并且约定该条约按16985013.24元牢固总价包干。2019年1月,凭据天长市重点局发送的《关于广场东、西路代建规模的函》的内容,MG电子集团、通宇市政公司、及天长市城南片区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关于天长南市区门路代建工程的增补协议》(以下简称“增补协议”,详见附件三),约定对原施工条约中的承包规模变换,调解工程造价。
(2)2019年12月案涉工程经验收及格,2021年1月MG电子集团与通宇市政公司签订《天长市南市区二期支路二、支路三门路工程竣工结算书》(详见附件四),载明该工程决算价为17541452.81元。2021年8月及2022年5月,通宇市政公司向MG电子集团划分出具《关于申请上报支路二、支路三门路工程结算审计资料的允许》(详见附件五)。
(3)现因案涉工程结算问题引起纠纷,具体案情详见附件六
二、比选内容
1.各参选人基于上述基本情况,结合证据质料自行剖析后提供相关的诉讼处理综合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答辩要点、证据的组合应用、剖析本案署理事情中的争议焦点、评估潜在危害并作出应对安排)、诉讼署理效劳、起草诉讼文书、署理出庭应诉、治理诉讼保全;
2. 用度计取:控制价不凌驾 10万元,由署理效劳费及差旅费,税金组成。二审(如有),不凌驾一审收费总额的50%。具体署理费总额、付款条件和方法另行通过商量性谈判确定。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至少5年的律师事务所;
2.其拟委派的律师在近5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纪录;
3.截止到比选文件发出日,参选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确保其署理本案不保存利益冲突,且在确定为署理人之前及署理期间已做好避免利益冲突的合理安排;
4.参选单位团队卖力人应执业10年以上,并在条约纠纷、建工执法效劳领域有较为富厚的执业经验和较为突出的业绩,在业界具有良好声誉;
5.担负守旧MG电子保密信息的义务。
四、递交文件的内容
1.律所及承办律师简介及相关业绩 ,有效的律所执业许可证、信用代码证、有效律师证、年审纪录等 ;
2.效劳内容和效劳计划;
3.报价及针对上述质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做出书面允许。
五、截止时间和所在
请于2023年8月 16 日下午17: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参选所需文件送至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68号MG电子大厦B座21楼法务办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法:0551-65121759
特别提示:
本次比选凭据各参选人的综合处理计划及合理价格确定中选单位,不包管报价最低的参选单位获得案件的署理权,也没有义务对未中选单位进行任何解释和说明。
本次询价为要约邀请,安徽省MG电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有权随时终止本次比选运动,不担负加入比选单位的任何责任及用度和损失。
所有附件均为线下领取复印件,且参选人需允许不得用于制作参选文件之外的其他用途使用。
附件一:《委托代建条约》
附件二:《建设工程施工条约》
附件三:《关于天长南市区门路代建工程的增补协议》
附件四:《天长市南市区二期支路二、支路三门路工程竣工结算书》
附件五:《关于申请上报支路二、支路三门路工程结算审计资料的允许》
附件六:《民事起诉状》及证据质料
MG电子与合肥通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条约》纠纷案件诉讼 署理人比选文件
MG电子
2023年8月14日